冠婚葬祭中葬与其他3个仪式、冠,婚,祭不同的是,当与冠婚祭相关联的仪式结束之后,冠婚祭就结束了。而葬不是这样。其一,葬仪结束之后,法事要持续若干年,甚至几十年。其二,葬仪结束之后,尚有遗产继承的问题。遗产涉及的方面非常多,像宝石,证劵,土地,房屋,以及家室的家具等等。无论有形无形的只要是有经济价值的,就是遗产继承的对象。
遗产继承首先要考虑故人的遗愿,这些遗愿如果写在纸上就称为遗嘱。遗嘱要到家庭裁判所当着遗产继承人的面拆封。如果没有遗嘱,而且遗产继承人两人以上的话,需要协议。遗产的继承有许多相关法律,这里介绍其中一点与习俗关联的内容。 事例1:男63岁,80岁的后母去世。 “后母去世前,从被子里拿去一个纸口袋。丧葬结束后,我和妻子打开看来。有500万日元。我自己的母亲在我4岁时去世,父亲再婚,后来生了我的一个妹妹。父亲在战前就去世了。妹妹在30年前出嫁,我与后母在一起生活了几近60年。后母60多岁时还工作,我们也不知道她积攒了这么多钱。葬仪等花了不少钱,想用后母留给我们的钱填补一下,去了银行,银行说我们没有继承资格。问了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说同样的话。因为我们不是她亲生的孩子,只有我妹妹有继承权。 ”
事例2:女28岁。 “当我还是中学一年级学生的时候,就听到大人们为遗产继承吵架。那是母亲的兄弟。一个星期天的早晨,电话响了,我接的电话。 “你好。” “不是春子吗?” 我听出来是舅舅的声音。我说, “妈妈出去了。” “我已经听出你的声音,装什么呢。”由于我与母亲的声音很像,对方这样说。我感到非常难过。只不过几年前他还抱着我,把我放在他的膝盖上。 舅舅说,“我现在去你那里。” 我知道来这里是为了遗产争吵。我想,像以前那样快乐的日子再也不可能重返了。 3年前舅舅去世,母亲没有参加他的葬仪。 ”

参考资料: 网页<遗产继承> |